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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山区地震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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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ww.878-365.com(http://www.hailvo.com) 2004-06-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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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,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,结合我单位实际,制定此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,以转变政府职能,规范政府行为,提高
服务质量,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目的,以建立制度完备、公开公正、运转协调、职责明确的政府运行机制为重点,把推行
政务公开制度与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,进一步增强我办工作人员的效率意识、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,为全区经济建设健康
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二、基本原则
为了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真正达到内容、形式、效果相统一,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下三条原则。
一是依法公开原则。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,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,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、法规允许的范围
内予以公开。
二是真实公正原则。政务公开要实事求是、求真务实,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,准确无误,坚决禁止半公开甚至假公开,不准
欺骗群众,失信于民。
三是有利监督原则。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简明清楚,通俗易懂,一目了然。要认真落实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制度,凡重大行政
行为必须实行事前、事中和事后监督,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,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。
三、内容、责任和形式
(一)职责范围及公开形式:
此项由震害防御科负责,在区政府网站地震局网页长期公开。
(二)内容、行政执法依据、备案必备资料、备案程序、收费情况、时限、相关表格等内容 在区政府网站地震局网页长期公开。
四、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
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,地震办领导班子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研究并解决
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,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成员如下:
组长:张国胜 区地震局局长
成员:刘秀春 区地震局副局长
刘金华 区地震局震害防御科负责人
投诉受理人:刘秀春 区地震局副局长
投诉方式:服务对象在办理审批事项时,对工作人员违反代理规则或对受理有异议,均可投诉。投诉可采用口头、电话或书
面形式,投诉电话为:89324314。
投诉受理:投诉由纪检监督员受理,接待投诉者要礼貌、热情、诚恳,认真做好口头投诉的记录和书面投诉的收件登记,并
仔细分析投诉材料,区别不同情况,认真进行处理。
投诉处理: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,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。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完毕的,投诉受理部门应向投诉者说
明情况,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跟踪处理,直至处理完毕。
房山区地震局
2004年6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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